《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籍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版》第四章第三十九条 我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(GPA,Grade Point Average)作为学生学习质量的参考标准。GPA的计算方法是把各科成绩按等级对应的绩点乘以学分求和,再除以总学分,即
。成绩和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:
辅修双学位课程、成绩不及格的选修课、只记“通过”或“不通过”的课程不计入GPA,其余课程全部计入GPA。
北京外国语大学
教务处